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北京市昌平区行政事业单位2019-2021年度印刷定点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
2018年11月02日 09:39 来源: 【打印】
公告概要:
公告信息: | |||
采购项目名称 | 北京市昌平区行政事业单位2019-2021年度印刷定点服务采购 | ||
品目 | 服务/商务服务/印刷和出版服务/印刷服务/其他印刷服务,服务/商务服务/印刷和出版服务/印刷服务/票据印刷服务,服务/商务服务/印刷和出版服务/印刷服务/单证印刷服务 | ||
采购单位 | 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 | ||
行政区域 | 昌平区 | 公告时间 | 2018年11月02日 09:39 |
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| 2018年11月05日 09:00 至 2018年11月09日 16:30 | ||
招标文件售价 | ¥0 | ||
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| 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14层1411室 | ||
开标时间 | 2018年11月27日 09:30 | ||
开标地点 | 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9层916室 | ||
预算金额 | ¥0.000000万元(人民币) | ||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 | |||
项目联系人 | 靳先生 | ||
项目联系电话 | 010-69716670 | ||
采购单位 | 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 | ||
采购单位地址 | 北京市昌平区东环路中段 | ||
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| 010-69742904 | ||
代理机构名称 |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| ||
代理机构地址 | 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14层1411室 | ||
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| 靳先生 | ||
附件: | |||
附件1 | 2招标公告.doc |
北京市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委托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等有关规定,现对北京市昌平区行政事业单位2019-2021年度印刷定点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,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。
项目名称:北京市昌平区行政事业单位2019-2021年度印刷定点服务采购
项目编号:CPZCGZ-2018-004
项目联系方式:
项目联系人:靳先生
项目联系电话:010-69716670
采购单位联系方式:
采购单位: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
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东环路中段
联系方式:010-69742904
代理机构联系方式:
代理机构:北京市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
代理机构联系人:靳先生
代理机构地址: 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14层1411室
一、采购项目的名称、数量、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:
招标内容和数量: 本次印刷定点服务招标共分四包,具体分包及选择中标供应商数量:
第一包 普通印刷 ≤20家
第二包 快速(数码)印刷 ≤20家
第三包 信封类印刷 ≤5家
第四包 票据证书印刷 ≤5家
投标人最多投两包,否则其投标无效;投标人不能同时投第一包和第二包,否则其投标无效。
采购用途: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印刷
简要技术要求/招标项目的性质:上述印刷品的印制、运输等;定点服务,服务期限自服务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
二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:
1、 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—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2、 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 )和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 )中,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;3、 印刷经营许可证;邮政局颁发的信封生产监制许可证(仅适用于第三包);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(产品名称项为:防伪票证;仅适用于第四包);省级(含)以上国家保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(仅适用于第四包);4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三、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:
预算金额:0.0 万元(人民币)
时间:2018年11月05日 09:00 至 2018年11月09日 16:30(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)
地点: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14层1411室
招标文件售价:¥0.0 元,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
招标文件获取方式:免费领取,现场登记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。
四、投标截止时间:2018年11月27日 09:30
五、开标时间:2018年11月27日 09:30
六、开标地点:
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9层916室
七、其它补充事宜
招标文件领取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持以下材料现场领取:
1)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加盖投标人公章;如三证合一, 请忽略此项)
2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投标人公章)
3)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投标人公章)
八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:
落实节能、环保政策和小微企业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优惠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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